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报销附件要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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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经事前审批的《广州医科大学国内出差申请表》(附件3)

2.通知或邀请函,如参加会议或培训的通知等;

3.城市间交通票据:

交通工具

报销票据

飞机

公务机票(全称为《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》)或发票(备注栏需注明具体的机票行程以及公务机票查验单号)。

铁路、汽车、轮船等

火车、动车、高铁、汽车、轮船等纸质车票,其他凭证不予报(2024年11月之后可提供铁路电子客票打印报销)。

非公共交通工具

提供经审批的《广州医科大学省内乘用非公共交通工具出差审批表》(附件4)

其他交通工具

该类交通工具的有效票据。

注:出租车/网约车等车票不予报销。

4.乘坐飞机、火车、轮船等交通工具的,每人每次可以购买一份交通意外保险,报销时应提供保险费发票;

5.住宿费发票及住宿清单(如需)。如发票未注明住宿天数、人数、单价、间数等基本信息的,需附上酒店或旅馆等住宿场所提供的住宿清单;若入住的酒店或旅馆等未能提供住宿清单,可自行填写住宿清单(附件5)

6.会议注册费/培训费发票;

7.其他费用

(1)出差期间开展公务发生印刷、打包等费用的合法票据,以及经费项目负责人批准的说明;

(2)委托旅行社提供国内公务出差服务,如安排行程、预订宾馆和飞机车船票等,报销时应提供相应的服务票据。其中机票、车船票、住宿费等票据凭证应是提供服务的单位开出的原始凭证,否则不予报销;